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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海宁·金庸故里神仙湖半程马拉松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构架
指导单位:浙江省田径协会
主办单位: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海宁市袁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运营)单位:杭州路艾特体育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海宁市田径协会 浙江鸿光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
三、竞赛地点
海宁市袁花镇
四、竞赛项目
男女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五、竞赛规模
1000人
六、竞赛路线
起点金庸故居,终点神仙湖风景区。
七、竞赛报名
1、时间
2、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3、费用
男女半程马拉松每人120元人民币;报名成功以完成缴费后收到短信为准;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赛,报名费用不予退还,请运动员报名前慎重选择。
4、资格
国内外马拉松运动员、马拉松爱好者、长跑、健身运动爱好者。
5、年龄
18周岁——60周岁;年龄统一按照出生年份计算。
6、健康要求
长距离跑步是一项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的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经常性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
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疾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7、其他要求
(1)运动员必须持有12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并于赛前领取参赛物品时向组委会提交复印件,方可报名比赛;
(2)参赛运动员须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文件资料真实有效。赛事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参赛资格、提供虚假信息的运动员不予发放竞赛物品,并不予以退还报名费。
(3)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与赛事组委会签署参赛承诺书。
(4)健康体检证明、参赛承诺书参见附件。
(5)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按照要求进行报名,比赛将分区检录起跑。
8、海宁本地选手
所有在海宁工作、生活、求学的跑步爱好者,报名时请选择是否“海宁本地选手”,领取参赛物资时提供海宁本地有效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社保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的其中之一。
9、特别说明
为了给运动员提供高质量的参赛体验并保障赛事安全有序地进行,本次比赛采用分区检录起跑,请运动员报名时,认真阅读如下说明:
(1)A区检录起跑成绩要求:男子≤1小时30分,女子≤1小时45分。
(2)运动员报名时,请按照要求上传成绩证书(2022年1月1日至今,线上赛证书无效)。
(3)未达到A区成绩或未上传成绩证书的在B区起跑。
(4)特殊情况下,经裁判同意,允许A区选手进入B区检录起跑;禁止B区选手进入A区检录起跑;若违反该规定,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追加处罚,请所有运动员务必严格遵守。
八、竞赛办法
1、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本届赛事竞赛规程执行。
2、比赛检录:所有选手须在规定的检录时间内到指定区域进行检录。所有选手需将本届赛事号码簿(大)固定于身前正面位置,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簿、折叠或遮挡号码簿,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成绩。
3、起跑时间:
4、发令:一枪发令,同时起跑。
5、计时方法:组委会为参赛者提供感应计时服务,参赛者必须统一佩戴感应计时芯片,如因参赛者本人未能正确佩戴计时芯片导致无法记录成绩,组委会概不负责;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开始计时(净计时)并在起点、折返点、终点等位置设置计时感应带,参赛者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未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比赛过程中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其成绩;计时芯片已经黏贴在大号码簿的背面,将于号码簿同时发放,请勿折叠。
6、关门时间:3小时。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道路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恢复交通通行。参赛运动员未在规定的关门时间跑完对应的距离请立即停止比赛,并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和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6、存取物:参赛运动员须按照规定到相应的存放点存放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掌上电脑等)。运动员可在比赛当日11点前到相应的存放点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第二天到袁花镇人民政府领取,如5日之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7、饮料、饮水站:自起点开始每隔2.5公里设置一个饮料或饮水站,每个饮料或饮水站有明显提示牌。禁止任何未经许可的个人接触运动员的饮水和饮料,同时也禁止运动员接受任何非大会的固定供水点或其他运动员递交的饮水和饮料。
九、奖励办法
1、半程马拉松个人名次奖:男、女第1—3名(枪时成绩)分别获得奖杯及奖金(人民币),参加现场颁奖;男、女第4—30名(净时成绩)分别获得奖金;所有奖金均为税后,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缴。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30 |
奖金 |
5000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600 |
200 |
2、海宁本地选手奖:男、女半程马拉松第1—3名(枪时成绩)分别获得奖杯及奖金(人民币),参加现场颁奖;男、女半程马拉松第4—30名(净时成绩)分别获得奖金;所有奖金均为税后,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缴。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30 |
奖金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600 |
400 |
200 |
3、所有奖项均可重复累积领取。所有奖金在赛后公示7天后,再行发放。
4、完赛运动员发给完赛包,内含奖牌1枚、浴巾1条、拖鞋1双、食品及相关礼品若干。
5、完赛选手可在完赛24小时后,登录路艾特体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下载证书。
十、物品领取
1、时间:2024年10月24-25日10:00-20:00。
2、地点:海宁市袁花镇金庸故居。
3、运动员领取物资时须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护照等)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办理参赛确认,并签署参赛承诺书,领取参赛包;参赛物品允许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被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参赛物品包括:参赛包、参赛服、一大一小两块号码簿、计时芯片、一次性雨披等。
5、比赛日不再发放参赛包,请运动员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赛确认,领取参赛物资。
十一、医疗救护
1、组委会在赛道起终点及每5公里处设立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
2、沿比赛路线,组委会将在每200米处设置一名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有问题可以向他们请求帮助。
3、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向以上人员求助。
4、在比赛期间,医护人员或裁判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下达指令终止选手比赛并收取其号码簿;若参赛选手不听从现场医务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医疗救护车辆进行快速转运。
十二、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全程路线和终点进行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等处罚: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
(2)运动员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2枚或2枚以上(包括男运动员携带女运动员)计时芯片参加比赛的;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本人报名项目区检录起跑的;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的;
(5)关门时间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的;
(6)采用多人接力等作弊方式完成比赛的;
(7)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所报项目的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的;
(8)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的;
(9)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的。
(10)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转让参赛资格和号码簿给他人替跑者,报名者和替跑者皆属违规,比赛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比赛保险
赛事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险种、保险金额以最终的投保保单为准),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法理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等)均由参赛者自负。
特别说明:
1、参赛者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者慎重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跑运动,方可报名参赛。
2、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参赛者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3、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为了保障参赛者的生命安全,经组委会授权的赛事裁判和工作人员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参赛者,有权终止其比赛。
十四、熔断机制
1、严密建立熔断机制,出现极端天气情况将及时中止比赛;除天气因素外,还将关注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导致不具备办赛条件的安全问题;
2、于赛事报名环节中,向参赛选手提前告知熔断机制;
3、如赛事触发熔断机制,则由主办方立即中止比赛,并依照应急管理方案相应处置流程执行。
十五、竞赛执裁
比赛监督、仲裁委员和技术官员、重要岗位主裁判由浙江省田径协会根据中国田径协会《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指派,其余裁判员由海宁市田径协会选派。
十六、联系方式
sunjiu1969@163.com或18968075372孙。
十七、其他
未尽事宜及其他临时性改动,以组委会另行补充通知为准。